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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被个人占用应该怎样补偿?

时间:2024-08-13 14:35:22

一、农民土地被个人占用应该怎样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温馨提醒: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占用土地确权补偿标准?

土地确权补助标准是10元/亩左右。中央财政按照每10元一亩的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助。

省财政对所有涉农县(市、区)予以定额补助。

一类一档地区10元每亩、一类二档地区9元每亩、一类三档地区8元每亩,整体推进试点县(市、区)再增加5元每亩;

二类地区3元每亩,整体推进试点县(市、区)再增加2元每亩。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单位占用土地补偿条例?

一、单位征收土地政策规定

土地征收新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明细: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第一、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0、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四、以工代赈占用土地有补偿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应该分四种情况: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矿权灭失补偿合法吗?

矿业权灭失后,是否给予补偿,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是根据国家政策,三区内的矿业权退出,国家根据企业上报的投入,予以平价补偿,就是合法的。

二,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如没有及时延续矿业权,或者是企业有违法行为,发证机关不予延续,不可能给予补偿。不补偿也是合法合规的。

六、个人土地被建变电站占用,如何补偿农民?

两种方式,一种按租赁补偿

二是一次性买断补偿

七、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

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一直是农村土地管理中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和农民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之一。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于农民的利益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占用土地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伴随着农村占用土地现象日益凸显。农村占用土地主要涉及到农民的宅基地,这是农民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场所,也是农民的“家园”。然而,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少宅基地被占用,导致农民生活权益受损。

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的政策和规定,明确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补偿标准,力求在城市化进程中保障农民的利益,实现农民和城市的共同发展。

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政策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占用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应当充分保障农民的正当权益,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并有合法的居住权。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被征用时,政府需要向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并提供相应的宅基地安置方案。补偿标准一般由当地政府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农民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

农村宅基地补偿的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首先是补偿标准的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土地价格和经济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如何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是补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部分地方政府在补偿资金拨付和管理上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情况,导致农民权益受损。因此,完善补偿资金管理机制,保障补偿资金的公正使用是十分重要的。

此外,农村宅基地补偿涉及到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宅基地安置等具体操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补偿政策的有效实施。

农村宅基地补偿的现状和展望

当前,我国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利益保护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路径。

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宅基地的补偿问题将继续成为关注焦点。政府需要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规范补偿标准和程序,完善补偿政策,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农村占用土地宅基地补偿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解决,推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八、核电站占用土地怎么补偿?

对于国家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九、国家修路占用土地每亩怎么补偿?

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来计算;

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十、宁夏临时占用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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