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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鳝世家(黄鳝世家分店被追债)

时间:2022-04-18 22:53:49

黄鳝世家(黄鳝世家分店被追债)

越秀法院判决支付欠款88476.76元

广州日报讯(记者方晴 通讯员杨婷)曾经在广州备受欢迎的黄鳝世家由于经营不善,各分店纷纷结业倒闭,接踵而来的便是各方债主的追讨。自2014年9月份以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食品原料供应商向连锁餐饮品牌黄鳝世家追讨货款的案件。近日,该院对首宗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黄鳝世家公司等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8476.76元及利息。

原告起诉称,“黄鳝世家”系连锁经营的餐饮品牌集团,该集团由被告黄鳝世家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由旗下众多分店组成。其中“黄鳝世家东湖店”的工商注册名称为“广州盛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至6月期间,原告向被告盛世餐饮公司供应大米及酱料等货物,货款合共88476.76元,该货款被告盛世餐饮公司至今仍未向原告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证据证明了其与“黄鳝世家东湖店”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履行送货义务的事实。由于被告黄鳝世家公司是“黄鳝世家”餐饮品牌的创建及经营管理者,对以“黄鳝世家”名义经营产生的债务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告盛世餐饮公司则是“黄鳝世家东湖店”实际经营者,据此,被告盛世餐饮公司、黄鳝世家公司应当对涉案债务共同承担责任。

此外,由于被告黄鳝世家公司是被告唐某某个人独资企业,唐某某作为其唯一股东,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并放弃其抗辩的权利,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提交被告黄鳝世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黄鳝世家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判令其对黄鳝世家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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