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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多少天?)

时间:2022-04-20 21:14:00

最新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多少天?)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华元)咨询:女职工产假为多少天?

答复: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咨询:市民邵女士近期要在某市属单位办理社保增员,但原单位早已倒闭并联系不到任何人,找不到原单位公章,如何办理单位减员手续?

答复: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注销,您可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如果原单位未注销且未按规定为您办理解除合同和减员手续,可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提起诉讼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通过裁定书办理减员手续。

咨询:单位有名职工去世,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继承吗?家属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答复: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1、丧葬补助费标准:每人1000元。2、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上年度全省月社平工资的10个月,四舍五入保留到元:(1)满15年以上的全额发给;(2)不满15年的(其中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携带职工档案进行认定),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发给,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3、个人账户继承额2011年7月后去世的,个人账户余额全部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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