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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文: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将被纳入黑名单

时间:2022-04-01 08:39:05

近日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将被纳入黑名单登录上了百度热搜,受到广大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关于目前的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将被纳入黑名单相信小伙伴们都是想要了解到最新的信息吧,小编也是在网上进行了一些整理,收集到了一些与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将被纳入黑名单相关的文章,那么下面就来分享给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吧。(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进行删除)

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将纳入黑名单

北京发布《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后,群众咨询和办理夫妻变更业务数量明显增多。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副局长梅冰松介绍说,市交管局严密防范以“结婚”为手段过户京牌指标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从程序上确保存在违规和虚假信息情形的坚决不予办理。同时,依据数据分析和已查实案件,将存在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的嫌疑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相关业务办理。

在北京市公安局今天召开的“严打以‘结婚’为手段过户京牌指标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市交管局副局长梅冰松介绍说,为严密防范以“结婚”为手段过户京牌指标的违法行为,交管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对于提交信息不准确、重复预约办理、未查询到婚姻状态等申请,设置存疑业务核查窗口,加强现场询问筛查和信息审核把关,从程序上确保存在违规和虚假信息情形的坚决不予办理。

同时,市交管局车管部门依据数据分析和已查实案件,将存在非法过户机动车指标的嫌疑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相关业务办理。对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小客车调控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针对北京警方破获的以结婚为手段骗取、买卖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案件中的涉案车辆,市交管局车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8条的规定,依法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并严格落实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的规定。同时,依据《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31条,将相关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市指标管理机构,由其公告作废小客车指标、落实三年内不予受理指标申请的管理措施。

梅冰松副局长还介绍说,针对今年6月1日,北京发布《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后,群众咨询和办理夫妻变更业务数量明显增多的情况,车管部门也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响应群众相关业务办理需求。

一是推行网上预约“快捷办”,申请人通过“北京交警”APP提交相关信息,并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减少往返跑路和排队等候,缩短现场办理时间。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马上办”,建立数据信息联网核查机制,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设置专项业务窗口和工作专人,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予以快速办理。

三是简化办理手续“一次办”,在前置审核信息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手续资料,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实现一次性办结。

法规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8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31条: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及指标管理机构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非法过户他人车辆是否犯罪

未经车主同意私自过户他人车辆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车主同意私自过户车辆给其他人的,该行为是无效的,原车主可以申请撤销过户行为,如果是善意取得的,可以向私自处理车辆的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车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所需证件: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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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过户 指标 登记 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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