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活热点

诉讼多久开庭(行政诉讼不成功不收费律师)

时间:2022-03-15 05:26:41

是案件向法院立案后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同类型的诉讼,立案条件不同,开庭时间不同,审理期限不同。目前三大诉讼法对立案后多久开庭没有明确规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具体规定。但为了避免案件长时间不判决的情况,开庭时间受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开庭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并为案件的审理预留足够的时间。

第一,首先要符合备案条件。

(一)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法院立案,就是法院受理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所谓起诉条件,是指: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被诉法院管辖范围。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受理案件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既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但是,法律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的,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矿产资源、水资源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符合起诉条件,能够当场立案的,应当登记立案;如果不能当场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洪都博客的条件,在接到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7日内不能作出判决的,应当先立案。所谓起诉条件,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一)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被诉法院管辖的。

(三)提起刑事诉讼的条件

上述机关应当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而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检举和举报,但受理不等于“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迅速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应当立案。但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第二,立案后的审理时间受审理期限的限制。

目前三大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后的开庭时间,即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具体确定开庭时间。但由于案件在不同诉讼中、不同诉讼阶段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意味着庭审的时间受到案件具体情况的影响,也受到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

(一)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红豆博客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我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6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延长审理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从刑事诉讼的立案到庭审结束,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得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是自诉案件,不会有侦查、审查、起诉,直接由法院立案。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也是一样的。未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内宣判。

其中,关于侦查阶段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根据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后延长期限可以为两个月。根据第159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简单来说,案件越复杂,嫌疑人越多,量刑越重,侦查周期越长。并且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前,犯罪嫌疑人还有羁押期限和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

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可能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进入法院诉讼程序。

法院收到检察院的起诉后,根据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上述审理期间仅限于“自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公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即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公告、鉴定、调解、中止诉讼期间,审判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和人民法院之间发生管辖权争议的期间不计算在内,刑事诉讼中的变更管辖、补充侦查、鉴定、中止诉讼期间不计算在内。

综上所述,在三大诉讼法中,从提起刑事诉讼到开庭的周期比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要长得多。这与不同类型案件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需要给司法机关足够的时间查明事实,澄清法律争议。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对审期等诉讼阶段的规定可以促进案件的审理,加快案件的诉讼进程。

案件 立案 法院 审理 起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