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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项怎么区分(法律条文的条款项怎么表述)

时间:2022-03-19 12:26:44

很多执法人员在填写执法文书时,往往会忽略“条、款、项之间的区别”。这里有一个洪都博客的例子来说明规范和后果。

示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很多执法人员在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经常会在洪都博客上写上“以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洪都博客填写此表是不正确的。这一条有两类违规,是不同的。正确的条目是“以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因为这种情况,行政处罚决定可能因法律不准确而被撤销。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正确的条目是“以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一点要明确,这一条只有一项,但有多项,需要明确区分并填写。

安全生产 单位 管理人员 填写 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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