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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考核办法(XXX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方案)

时间:2022-04-22 23:44:02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XXX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方案)

根据《xxx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省州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宗旨

1、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善服务态度;

2、提升精气神,整治庸懒散,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事干;

3、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真正做到奖勤罚懒;

4、体现岗位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

5、提高服务质量及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

二、资金分配来源及用途

总收入减药品、一次性耗材、试剂、水电、电话、电信、差旅费、办公用品(笔、纸张、接待费)等各项开支后作为纯收入提取收支结余的40%作为职工绩效发放。(其中:以考勤为主约计提50%用于基础性考勤绩效发放,岗位补助约计提8%,余下约42%用于职工奖励性绩效发放。)

2、纯收入的60%作为卫生院发展基金,包括医疗设备购置、维修、房屋修善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医疗纠纷的赔付、水电、电话、电信、差旅费、办公用品(笔、纸张、接待费)等各项开支。

三、考核分配原则

1、打破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大锅饭”,实行重点向临床医护人员和医技,防保科室等一线员工倾斜的按劳(工作量)和业绩分配、多劳多得,下保底、上不封顶,同时又兼顾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绩效分配实行院、科两级分配体制,充分发挥院长、副院长及科室负责人在绩效工资二次分配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院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保障院科带头人的基本收益,增强科室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绩效分配计算公式

主要依据职务高低、出勤天数、承担责任的大小确定绩效分配,绩效分配方式为:

1、院长: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8倍;

2、副院长: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6倍;

3、兼职人员: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6倍;(兼职人员必须完成兼职工作任务);

4、科室负责人: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4倍;

5、门诊医生、中医科、妇产科,护理科: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3倍;

6、收费室、办公室负责人: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2倍;7、放射科、药房人员、办公室人员、公卫人员、防疫组、保健组: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1倍;8、后勤组:基础性绩效=绩效考勤*0.8倍;

9、清洁工提取业务收入的0.6%给予发放。

10、夜班费:护理12元/夜、医生、妇产科10元/夜、药房8元/夜;

11、医疗收入奖励:门诊医生、中医科、妇产科按医疗组收入(扣除药品,耗材等收入外)提取医疗收入1%发放。

12、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绩效考勤*14元/天(由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分配);

13、职工擅自辞职在岗不满半年不参与分配,不满一年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分配(除考取单位外)。

五、惩罚办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1、医护之间、工作互相推诿,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的;医护之间、医患之间吵架行为的;对病人不负责任、出现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的;因工作失误、导致病人投诉、经查实的;因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出现医疗差错事故的(扣除100元/次)。

2、忽视工作纪律、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扣除200元/次);请假(事假)的按20元/次扣除;)

3、如有其他情形参照本院规章制度执行。

六、其他补充规定

1、本方案于xxx年xx月xx日全院职工会一致通过并开始执行。

2、本方案由院办负责解释。

xxxx单位

xxx 年 xx 月xx日

绩效 考勤 分配 基础性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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