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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文:香港证监会对高盛亚洲罚款3.5亿美元

时间:2022-04-01 2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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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对高盛亚洲罚款3.5亿美元

22日,香港证监会公告,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高盛亚洲)因在管理层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因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27.1亿港元)。

与此同时,当地时间周四,美联储也以相同事由决定对高盛处以1.54亿美元的罚款。美联储在声明中也表示,该机构正在与美国司法部、证监会、纽约州金融服务厅、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英国央行审慎监管局,以及一系列外国监管部门采取协同监管行动。上述所有机构宣布的罚款共计约29亿美元。

高盛近10年来最大丑闻

据证券时报报道,根据美国司法部对外发布的公告,高盛承认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CPA),并承认向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行贿超过10亿美元,以获取回报丰厚的业务,包括其为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1MDB)的三笔债券交易承销约65亿美元,高盛从中赚取了数亿美元的承销费用。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表示:“这宗个案的罚则纯粹按照香港自身的罚则框架进行评估,反映了本会认为高盛亚洲没有适当处理围绕1MDB的债券发售的多个可疑情况。这些缺失导致高盛亚洲多次严重地违反证监会的规则,当中订明了所有受证监会监督的商号理应达致的严格行为标准。”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表示:“在1MDB的个案中,高盛亚洲远远落后于持牌中介人理应达到的标准,结果不仅因自身的缺失导致声誉受损,同时还令证券业蒙羞。"

有关1MDB的债券交易是由在关键时间担任高盛亚洲的负责人员兼投资银行部合伙董事总经理的李士纳为高盛所承接。李士纳于2018年8月承认美国司法部所提出、针对他串谋洗钱及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刑事控罪。

早在今年二月,美联储宣布的命令称,亚洲投行业务前联席主管安德里亚·维拉未能告知高盛,该行在2012年和2013年经手的1MDB债券发行可能存在非法活动。美国司法部对其他前高盛雇员提出刑事指控。维拉下台之前,他曾是高盛在香港的顶级交易撮合者,帮助安排了1MDB的融资,然后在该公司对问题的初步评估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也曾是负责除日本以外亚洲地区投行业务的两名高管之一。

今年9月,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批准检察部门撤销对高盛集团旗下3家子公司涉及1MDB案件的诉讼。作为和解条件,高盛答应赔偿马来西亚政府39亿美元,其中包括以现金支付的25亿美元,同时为马来西亚政府追回至少14亿美元资产。另外,高盛还将任命一名专家协助马来西亚政府追回处于马来西亚境外的相关资产。

1MDB案是高盛近10年来最大的“丑闻”,高盛仍在就监管和美国司法部的调查达成和解,对于和解金额还未有任何官方消息。

背景资料:1MDB是马来西亚的国有投资基金,2009年在前总理纳吉布主导下的顾问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纳吉布已经因因腐败被捕。这个基金早期的举措包括购买私人拥有的发电厂,并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规划一个新的金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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