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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文:2020年双十一满减规则

时间:2022-04-02 0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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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双十一满减规则

按照以往惯例,天猫发放的双11购物津贴统一采用“每满400元立减50元”的规则,可以跨店、跨品类使用,还能与红包、商家优惠券、品类优惠券等平行叠加。

例如,消费者购买一款 1000 元的商品,假设商家券满 1000 减 200,品类券满 600 减 100,津贴每满 400 减 50,实际只需要付款 1000-200-100-(50×2)=600 元。在双11这一天,支持88超级会员叠加 95 折的品牌,将从88家提升到388家,莱卡、维密等大牌都将加入。

88VIP的95折也能与津贴红包等优惠叠加使用。天猫将在11月1日发布官方爆款清单,点击清单中的商品名称,就能一键跳转到购买页面。

跨店满减使用范围

设置了跨店满减的卖家全店商品都支持抵扣,相同档位的商铺都是可以使用此优惠的(虚拟、生活服务等类目商品及其他特殊交易定制商品除外)。

2020年双11满减重要规则

1、双11跨店满减为商家让利行为,例如门槛为300-40,40元为商家让利。

2、双11跨店满减初始满减门槛:每满300元减40元

3、双11满减门槛为每满即减形式,上不封顶。如:300减40,600减80

4、双11跨店满减纳入预计普惠成交价计算中。

5、预售商品是以预售总价-付定立减后的金额作为门槛计算。

6、用户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订单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相同满减门槛的,即可进行抵扣使用;

7、双11跨店满减优惠可与品类购物券、天猫购物券、天猫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请商家注意让利幅度,消费者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订单满足“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同时可能新增可叠加的优惠类型,具体商品优惠叠加情况以消费者下单支付时的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8、若双11跨店满减优惠使用及优惠分摊后,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子订单计算跨店满减优惠之后若出现零或负数,跨店满减依然可继续使用,系统会按照子订单计算完其他优惠后剩余需实付金额做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直至将子订单惠后实付金额抵扣为0元; 商家请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可能因此产生的税费扣缴义务。

2020年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规则

一:天猫购物津贴需要完全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才能使用哦↓

① 加入购物车一起下单提交的商品,才能合并计算凑单满减金额。在已拍下未付款的待付款页面不行哦;

② 所购买商品均支持使用购物津贴且满减门槛一致,才能一起实时计算凑单满减金额;

③ 如果使用购物津贴后,订单实付金额为0或负数,则该订单不能使用津贴;

④ 账户内有足够的购物津贴,才能在达到使用门槛时,按标准享受津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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