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活热点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吗(电动车上牌后要不要戴头盔)

时间:2022-03-30 08:42:02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该不该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上牌后要不要戴头盔)广西新闻频道新闻在线2021-05-29 20:21:05

去年9月,南宁市民雷先生因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帽被交警罚款20元。一怒之下,雷先生将南宁交警和 *** 告上法庭。5月2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9月4日13时,雷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南宁市兴宁区全敏路。因为没有戴安全帽,雷先生被南宁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并处罚,但雷先生对处罚并不认可。

雷先生

我想这意味着我没有违法。

根据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不佩戴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罚款。

雷先生不服处罚决定,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兴宁区 ***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南宁市交警四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雷先生要求修改相关冲突条款的请求。雷先生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南宁市交警四大队和南宁市兴宁区人民 *** 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因为他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与上位法的内容相抵触,以上位法为准。

原告雷先生

我觉得这个上位法规定了我穿就穿。如果没有,我可以选择穿 *** 。正确现在你的上位法里没有这个。你凭什么说我违规?我认不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确实没有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那么,南宁出台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王文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该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相抵触。被告适用该规定对原告处以罚款,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5月2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现场声音

驳回原告雷先生的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

收集52条评论

南宁市 兴宁 西乡 南宁 电动自行车

最新文章